“网络道德”的辩论题要怎样设置比较吸引人?
电脑问题网给出的最佳答案
网络文明,法制约束更重要 还是道德约束更重要
网络安全与网络道德的思考
关于“网络社会”的道德思考
网络空间的自我伦理
网络伦理学初探
补充:
由于四辩既可以参加自由辩论,也可进行陈词和结辩的特殊的身份,可谓喜忧参半。尤其是针对赛前的准备工作。如果真要准备,可能就是准备整个辩论的整个材料。所以我也只能找到一部材料,你自己还得进一步充分准备。
问题的关键,其实就是道德约束力与法制约束力的问题。而对于网络文明,反而不是特别重要。
当然了,我是说相对。网络文明本身也有它的特殊性,也可以挖掘。并且网络文明中的文明所涉猎面是十分广泛的,这种广泛单单是道德约束是没办法解决。你需要找到对自己有用与有利的。
参考资料:
道德的权力和以道德约束权力 郭道晖
http://www.xqyz.net/yuwen1/lunwen/lunwen060.htm
节选部分:
以道德约束权力,这是一个新的命题。这个命题能否成立,涉及道德自身的特性,道德是否只是内在的,还是也可以形成为一种外在的社会力量——社会权力,这种道德权力为什么也可以作为制约国家权力的补充或辅助力量。
2001年互联网络法制建设综述 蒋志培 夏君丽
http://www.chinaiprlaw.com/fgrt/fgrt135.htm
节选部分:
我国互联网络的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,特别是缺少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,尚未完全建立电子商务所需要的法制环境。有学者指出,我国电子商务、网上交易发展十分缓慢,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完善的法律保护网上交易的安全。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0年7月发布的第八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,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”仍然是用户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。人们的网络安全意识日益增强,对加强互联网络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日益强烈。
如果要准备一场辩论的所有材料,单单通过一个人是不能解决的。所以我也不能提供给你浩如烟海的资料,所以最后提供几个搜索关键词,你自己再去具体准备吧。
祝,一鸣惊人,旗开得胜。
附关键词:
“法制约束”
“法制建设”
“法制 文明”
“道德 约束”
“道德 行为”
“网络 法制”
“网络 道德”
因此,既然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一样,需要一定的规范和原则,因而国外一些计算机和网络组织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。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,在这些规则和协议中,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(Computer Ethics Institute)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(The Ten Commandments),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,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“应该”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,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原则,它对网民要求的具体内容是:
1. 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;
2. 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;
3. 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;
4. 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;
5. 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;
6. 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;
7.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;
8. 不应盗用别人智力成果;
9. 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
10. 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。
再如,美国的计算机协会(The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)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,它希望它的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:
1. 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;
2. 避免伤害他人;
3. 要诚实可靠;
4. 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;
5. 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;
6. 尊重知识产权;
7. 尊重他人的隐私;
8. 保守秘密。
国外有些机构还明确划定了那些被禁止的网络违规行为,即从反面界定了违反网络规范的行为类型,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(the Network Ethics Statement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)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:
1. 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;
2. 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;
3. 偷窃资料、设备或智力成果;
4. 未经许可接近他人的文件;
参考资料
http://www.studa.net/network/060529/17180826.html
